国家标准《再生纸浆》 由TC141(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运达造纸设备有限公司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杰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国家纸张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国造纸协会 。
主要起草人:张清文 、李国华 、王华同 、刘文龙 、陈曦 、蔡慧 、温建宇 、邱文伦 、冀红略 、张若琛 、李树伦 、朱国龙 、焦东 、钱亚萍 、杨文恒 、陈银景 、徐海伟 、冉虎 、许银川 、周玉 、诸德臻 、张锋 、张吉祥 。
再生纸浆是指利用分类回收的纸、纸板及纸制品为原料,经拣选、碎解(干法或湿法)和筛选等处理得到的纸浆。该标准规定了再生纸浆的未碎解纤维组分含量、夹杂物含量、粗渣率、可勃值、水分、灰分、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重金属、感官性状等要求,适用于作为造纸纤维原料使用的再生纸浆,不适用于仅经过简单分拣、剪切、打包等处理得到的废纸碎片等。
《再生纸浆》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引导和规范企业生产,保证再生纸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缓解国内造纸纤维原料紧缺,推动我国造纸工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