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殡葬管理所公务印刷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费用标准(见附件1)
附件1中印刷品价格含设计、材料、运输等一切费用;因工作保密需要,印刷品具体样式、规格、材质,由报名供应商现场勘察。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经营或销售范围含软件开发等相关资质证明。
(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取消公务车定点三项和公务印刷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本项目欢迎符合经营范围含相关印刷业务经营资质的投标人参与。
(三)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5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无效: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报价(分项)、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综合评分表(附件2)中内容相对应的资料。
(九)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五、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六、合作期限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方评估合格,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合同。
七、结算方式
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八、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附件2)。
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携带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5室于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6: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10:30,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三)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30,开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四)联系人:彭先生,电话:8957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