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印刷品印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
务到期后,视评价效果进行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19.8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费用标准
印刷品价格含设计、材料、运输等一切费用。印刷品具体样式、规格、材质,由报名供应商现场勘察。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且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投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综合楼A栋406室。
(三)联系人:丘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75020。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投标报价(分项)、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综合评分表(附件2)中内容相对应的资料
(七)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八)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
(九)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加盖骑缝章,将六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六份须于截至时间2024年6月4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1栋406室。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出现总分相同的,则总分相等投标人中最低价者中标。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印刷品清单
2.综合评分法评标表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