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政大楼
代理机构:泰安 (略)
地址:泰山区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413室
电话:*
二、项目名称: (略) 级公务印刷《 (略) 人民政府公报》定点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单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日至04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泰山区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41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山区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413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山区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413室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慧
联系方式:*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