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州市
一、招标条件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线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QXBZB-2023-01
2.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线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货,货物到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4.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州市。
5.项目内容:采购在线检测设备两套(适用于轮转凹印机、接装纸烫金机在线图像检测)。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00万元(含税、两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20年2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20年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编辑为一个PDF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邮件正文需备注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3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